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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厦门经济管理学院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日期: 2023-02-03 ] [字号: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经济管理学院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岗位职责要求,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含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进行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等内容的培训,促进干部素质和能力的全面提高。

(二)围绕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管理创新、技术创新、资本运营、市场营销等适用性短期培训。

(三)开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工商管理培训,促进高素质、职业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四)承担厦门市对口支援和帮扶地区及我国西部地区的智力扶贫任务。

(五)开展国内、国际合作培训。

(六)开展各行业的岗位培训和各类从业资格培训,提高专业管理水平和岗位任职能力。

(七)承担原厦门市财会干部教育中心和厦门市军官转业培训中心的职能。

(八)拓展对台合作交流培训。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厦门经济管理学院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经济管理学院

全额

40

39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厦门经济管理学院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融入到各类培训中发挥干部教育培训阵地作用,开展加强年轻干部锻炼培养方面的培训充分发挥平台优势,多形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积极开展调研走访,充分了解行业主管部门培训需求,服务“4+4+6”现代产业体系构建, 打好培训“组合拳”,以培训工作为抓手,服务我市良好营商环境打造,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工作人才队伍培训。发挥校务委员会职能作用,加强培训计划性。与相关部门单位加强沟通交流,提升办学影响力。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 承担厦门市经济与法律、法规类的公益培训任务,承担针对全市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营职以下军队转业干部、司法干部、机关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国有及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的公益性培训任务。

2. 按照厉行节约、逐年完善学院办学硬件的精神,2023年拟进一步对学院教学设施进行改造与修缮,并根据实际需求添置部分教学与办公设备。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收入预算为2,272.3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15.98万元,增长10.50%,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045.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45.3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5.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211.97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支出预算为2,272.3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15.98万元,增长10.50%,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781.3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547.25万元,公用支出234.08万元;

  2.项目支出264.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226.97万元。

  (三)厦门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45.33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66.81万元,增长     8.88%,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在职人员增加1人,离退休费用标准提高等。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其他进修及培训(项)1,532.9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1,034.9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4.08万元,公益性培训支出230万元,教学设备添置及零星修缮支出34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316.3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8.1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交养老保险费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7.78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度在职及即将退休人员缴交执业年金支出。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35.1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离休干部医疗经费支出。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4.9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与  2022年度预算数0.00万元持平。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8.9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9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度预算数0.0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安排出国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预算安排0.90万元。主要用于往来单位公务活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数0.9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市政府压缩一般性支出要求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3年预算安排8.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8.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1.5%,主要原因是: 严格按照市政府压缩一般性支出要求压缩。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一)提升办学条件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由学院总务处负责收集学院各部门、各处室办公设备需求情况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按照厉行节约、逐年完善学院办学硬件的精神,做好可行论证分析工作,提出学院2023年提升办学条件具体项目,经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

2.立项依据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及学院院长办公会会议纪要。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经济管理学院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市财政局预算批复后,由学院总务处提出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财务部门做好季度及进度资金申请及拨付,确保年底顺利完成项目实施,以提升学院整体办学条件。

  5.实施周期

  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12月25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34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157.66万元。其中:

  (1)更新配置办公设备及教学设备一批计38.46万元

2)学院教学楼卫生间改造等其它零星修缮计98.60万元

3)教学楼及综合楼监控提升改造计54.6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中附件十一。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厦门经济管理学院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234.0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3.49万元,增长6.12%。主要是人员增加1人及非在编人员费用标准提高。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厦门经济管理学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无数据,空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无数据,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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