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厦人〔2010〕70号
厦门市人事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审计局
关于举办事业单位财务人员
培训班的通知
市属各事业单位:
为了及时贯彻执行新的财务政策制度,强化财务人员的财经纪律意识和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决定对市属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进行《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等相关政策业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市属事业单位财务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
2、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释义。
3、财务监督—审计的产生和作用。
4、大型活动财政性资金管理办法。
5、预算管理相关事项讲解。
三、培训时间
培训班安排三期,每期两天。各期开班日期和参训对象分类安排如下表:
期数 | 日期 | 参训对象及分类 |
1 | 2010.5.25-5.26 周 二 –三 | 全额拨款、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会计人员 |
2 | 2010.5.27-5.28 周 四 –五 | 全额拨款、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出纳人员 |
3 | 2010.5.31-6.1 周 一 – 二 | 经费自理、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会计、出纳人员 |
上课时间:上午8;30-11;30(8:10签到)
下午2:30-5:30 (2:10签到)
四、相关事项
参加本期培训的学员学完规定的课程,经考查合格的可与2009年10月份的培训课时合并(总计48课时)计入2009-201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课时。请各单位予以重视,认真安排相关人员按上述分类和日期参加培训。
五、培训地点和联系方式
培训地点:厦门经济管理学院(阳台山路37号)B403教室(线路:将军祠站下车、往万寿路走、过铁路往右上坡300米)。
联系电话:2062915(培训一处)
传 真:2068060
厦门市人事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审计局
二〇一〇年 五 月 十 二日
主题词:事业单位 财务人员 培训 通知
厦门市人事局办公室 2010年5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