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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3年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3-08 ] [字号: ]

  厦门市财政局

  关于举办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培训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各市属事业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各市属事业单位: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的理解和准确执行新的会计准则和制度,经研究决定对市属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等进行培训。现将培训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日期:2013年3月14-15日(共两天)

  二、上课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三、培训地点:厦门市老年活动中心二楼音乐厅。

  四、培训对象:

  1、各区财政局分管会计事务的科室负责人、师资2人;

  2、各市属事业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财务负责人、师资2人;

  3、市属事业单位财务人员(教育、卫生系统除外);

  4、市财政局相关业务处室经办人员。

  五、培训内容:

  1、3月14日上午(星期四):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2、3月14日下午(星期四):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3、3月15日上午(星期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新旧衔接。

  4、3月15日下午(星期五):答疑、考试。

  六、注意事项:

  1、本次培训不收费。

  2、各区财政局、各市属事业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派业务负责人及师资参加本次培训后,应层层组织对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培训与答疑,确保新会计标准贯彻落实到位;

  3、参加培训的学员学完规定的课程,并经过考试合格者,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可作为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时予以确认。请各单位予以重视,认真安排相关人员按上述日期参加培训。

  4、8:00开始办理签到,请提前到达教室,领取培训资料。

  5、咨询电话:2062915、2910103(经济管理学院培训二处)。

  备注:厦门市老年活动中心位于思明区虎园路17-19号(植物园西大门、万鹏牡丹大酒店旁)。参训人员可乘坐3、12、18、21、27、32、35、51、507、517、532、533、534、809、812、19、思2、厦59路公交车到“一中站”下车往市科技局方向走即可到。

  厦门市财政局

  二O一三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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